第一章 威尔逊:“进步主义”的理想与幻灭(上)
- inheritinstitute
- 2021年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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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更新:2021年1月24日

有时人们把我看成一个理想主义者。是啊,这时我就知道我是一个美国人。
——伍德罗·威尔逊
一九一九年五月四日是星期天,下午一点,三千多名代表北京十三所大学的学生,齐集天安门广场,抗议列强在巴黎和会上签署密约,将德国在山东的特权转让给日本——此后百年,天安门广场将因多次上演重大群众活动而成为中国政治的风暴眼。
学生们经过中华门到棋盘街,向东到了外国使馆云集的东交民巷西口。使馆警察阻止学生进入这块享受治外法权的地方。与使馆官员通过几次电话后,学生们选出四名代表(其中包括张国焘和罗家伦,他们日后分别加入共产党和国民党阵营,在中国现代史上发挥重要作用)进入美国使馆陈述学生的意愿。美国公使芮恩施不在,学生代表留下说帖。说帖强调,既然美国参加一战的原因是“支持民族之独立,与人类之公权,及世界和平之局”,那么中美两国就是“抱同一主义而战”,美国理应在巴黎和会上“予吾中国以同情之援助”。1
芮恩施公使是一位来自威斯康星州的大学教授,对中国充满同情,他颇有先见之明地警告白宫和国务院:“如果日本无所顾忌……那么严重的武装冲突在这一代就不可避免了。公正地解决中国的事务,欧洲没有一个问题能和这件事的重要性相比,这关系到世界的和平。”当时,美国使馆内建有一座巨大的无线电台,可以与美国本土直接联系。芮恩施迅速将中国学生的心声送达国务院,但威尔逊是否获知这一讯息则不得而知。
与此同时,在巴黎,一个二十八岁的、瘦弱的越南人阮必成(后来,他以“胡志明”这个名字登上历史舞台)写了一封名为《安南人民的主张》的请愿书,递交给巴黎和会的领袖们。这个十五岁就参与抗法斗争的越南小伙子,在过去数年间靠在远洋轮船上做厨师、杂役、锅炉工等维持生活。他在请愿书上署名“阮爱国”,代表所有越南的爱国者,提出越南独立自主等八项要求。他要求面见威尔逊,为此租了一套燕尾服。这一会面并未实现,威尔逊或许从未读到这份请愿书。
比起中国人和越南人来,对威尔逊寄予更大期望的是韩国人。在日本殖民统治下苦苦挣扎的韩国人,致信威尔逊说,总统阁下“曾经极其真诚地表示,所有拥有各自独特语言、文明与文化的同质民族,都应该允许其独立”,所以美国应该“听取因日本的阴谋不幸沦为殖民地的韩国的请愿,呼吁恢复韩国的独立和自由”。这份用法语写成的请愿书,至今仍保存在美国国家档案馆。
不仅中国人、越南人、韩国人,世界各地受殖民、遭压迫、被边缘化及无国籍的民族,包括阿拉伯人、犹太人、亚美尼亚人和库德人以及其他众多民族,无不对威尔逊和巴黎和会寄予厚望。然而,希望越大,失望越大,希望的火花转瞬即逝,失望却转化为持久而深切的怨恨,这种怨恨形成的“反美主义”意识形态将改变此后百年世界史的走向。
“好心办坏事”的始作俑者正是当时在全球享有崇高声望、作为一战拯救者和世界和平缔造者的威尔逊。威尔逊倡导的世界主义和民族主义,看似无比美好,却偏离了美国立国根基和英美保守主义传统,这两种截然对立的意识形态都是二十世纪新出现的“进步主义”(本书中论及的“进步主义”,大致等同于英美语境下的“自由主义”及左翼意识形态,正如欧威尔所说,左派的关键词是“进步”、“民主”和“革命”,几乎每个人尤其是年轻人都是“进步的”,至少希望被别人认为是进步的)。它们同时并存于威尔逊身上,就如同金庸小说中老顽童周伯通的左右手互搏。世界主义和民族主义像罂粟花一样,美丽却危险。威尔逊将它们从潘多拉魔盒中释放出来,却不知道如何收回去。他向全世界展示了世界主义和民族主义一体两面的“威尔逊和平”,他的个人魅力和美国的实力以及当时的国际现实却不足以维持这种脆弱的和平。未来的世界将深受其害。
威尔逊以“进步主义”治国并推展外交政策,为达至崇高的目标不惜使用自欺欺人的手段,却不知道手段的卑劣必将毁灭目标的崇高。美国精神的败坏,不是始于二零二零年总统大选中系统性的作弊及其引发的宪政危机,不是始于奥巴马或克林顿,甚至也不是始于小罗斯福,而是始于威尔逊。终极的败坏,乃是理念的败坏。
从“冷静和自我克制”的英国传统到欧洲式的“进步主义”
威尔逊是迄今为止唯一一位拥有哲学博士学位的美国总统(他以博士论文《国会政体:对美国政治的研究》获得霍普金斯大学政治和历史科学的哲学博士学位,但他执政之后却从不尊重国会的权力),更拥有普林斯顿大学校长和新泽西州长的完美履历。2
比这些看得见的光环更重要的是,威尔逊早年曾拥有过虔诚的加尔文教派信仰及观念秩序。他的父亲是美南长老会的牧师及首席常任秘书,他的母亲是长老教会牧师的女儿,加尔文教徒的精神在其父母胸中燃起明亮的经久不息的火焰。因此,威尔逊自幼懂得把人生看作是实现上帝意志的过程。3
威尔逊小时候深受阅读障碍之苦,经过不懈努力乃成为杰出的学者和演讲家。就像威尔逊的政治根基在南方一样,他遵循的思想传统是英国式的。他喜欢英国思想家的有意识的保守传统。美国的民主传统中,威尔逊最喜欢的就是其与英国传统的大致相似之处。英美两国的政治体制都是在从容不迫深思熟虑的基础之上,在习惯和惯例的基础之上发展起来的。
威尔逊说:“我们把自己视作地道的民主派,而实际上我们充其量不过是进步的英国人而已。”他更指出,美国的民主政治与中欧那种争取民主的狂暴行动在思想上没有共通之处:
法国大革命期间爆发的民众运动与我国政府的建立,二者几乎毫无共通之处。我们对于一七八九年的记忆与欧洲人对于这酝酿着风暴的年头的记忆是完全不同的。早在一百多年前我们就已显示出我们具备欧洲人已经逝去的东西,即冷静和自我克制。在关起门来自成一体的瑞士之外,民主在欧洲总是作为破坏性力量以反叛的形式出现的;甚至很难说欧洲的民主有一个有组织的发展时期……而在美国和英国各殖民地,民主在一开始就有着真正的有组织的发展,运动过程中没有急剧的革命;无须推翻其他政体,所需要的只是自身的组织。这种民主无须建立而只需扩散,进行自治。4
威尔逊赞同埃德蒙·伯克对法国思想的痛恨,认为法国哲学是“极其有害的和腐败的”、“任何国家都不能按照这种哲学的原则来管理”。他赞扬伯克是真正的英国人,“英国历史中有一个反对革命的连续的主题”。威尔逊从伯克等英国思想家那里学习到很多重要的东西;他把英国政治家奉为楷模,并把英国宪法看成是治理国家最好的法律。
诉诸美国历史,威尔逊认为,杰斐逊未能理解英国传统是其主要不足之处,法国思辨哲学“像一种虚假的音调贯穿于他的全部思想”,所以“他虽然是一位伟人,但不是一位伟大的美国人”。威尔逊在维吉尼亚大学学习法律的时候,甚至不屑于爬上几步山路到蒙蒂塞洛去参观杰斐逊故居。后来,威尔逊在任普林斯顿大学校长期间所做的工作,在很大程度上是为了向美国人民介绍英国人办大学的思想,他喜欢的娱乐活动是口袋里装着一本《牛津英语诗歌选》骑着自行车在湖区闲逛。5
威尔逊还有另一个自觉的身份定位,那就是“南方人”,“南方人似乎天生就关心公共事务”,而且天生就是保守派。他把法律当作通往政治的路径:“我选定的职业是政治;我学习的却是法律。我学习法律是因为我认为这可以使我从事政治。”日后,他果然如愿以偿。
然而,威尔逊在“英国人”前面加上“进步”之定语,让“英国人”的特质发生了可怕的偏差,因为真正的“英国人”对“进步”持怀疑态度。
威尔逊一直对宗教抱有热情,“他不曾有志于成为牧师,但他把政治变成传播心灵的启迪的手段,变成表达新教徒强烈的『行善』愿望的手段”,他的外表看上去内敛而冷漠,内心却充满浪漫激情,他将这种浪漫激情转化为对“进步”愿景的追求。当他成为第一位将“进步主义”当做国家政策的总统时,灾难便不可遏制地降临了。
威尔逊在学术上的代表作是《美国人民史》,在其学术和政治生涯中,他未能持守加尔文教义和英国传统(他的家族来自苏格兰),未能抵御十九世纪末、二十世纪初来势汹汹的左翼进步主义和现代主义的侵蚀,“他的信仰从美国进步派发展到国际社会民主派的观点”,进而与美国宪法及其所代表的人性论及有限历史观决裂,美国历史学家理查德·霍夫施塔特将其形容 为“作为自由主义者的保守派”。一点也不奇怪的是,威尔逊后来成了民主党人。
政治观念的紊乱,始于基本信仰的动摇。威尔逊深受其叔叔、因鼓吹现代主义和达尔文进化论而被神学院解雇的神学教授詹姆斯·伍德罗的影响,认为坚守神创论是“无知和愚昧”,“地狱只是一种思想状态”,进化论中科学家的理想高于《圣经》。他非常迷恋“进步”这一十九世纪晚期形成的概念, 有一次甚至以《圣经和进步》为主题对一群长老会基督徒发表演讲。他是普林斯顿大学历史上第一位未按立为牧师的校长,竭力淡化和去除大学的宗教及教派色彩。6
有历史学家认为,威尔逊个人的神学观是全盘接受加尔文的预定论,他坚信,“如果我的生命不是为了宗教的驱动力而存在,那我这辈子就不值得过”,如果有不幸的事情发生在国家或个人身上,那么“这是神的心意。”7但实际上,这个观点并非加尔文的预定论,而是听天由命的宿命论——不承认人的罪性,就不可能相信上帝的预定和白白赐予的恩典。终其一生,威尔逊每天都祷告、读经(他一生用破了两、三本《圣经》)和参加教会礼拜,但其基督信仰已蜕化到“行礼如仪”的地步。
威尔逊身上确实有一种自以为是的倾向,一种自命不凡的傲慢与矜持,装模作样,貌似正人君子(自以为义),这种倾向一直都有,随着大权在握而变本加厉。8威尔逊所信奉的“进步主义”跟英国和美国的传统无关,跟加尔文主义无关,它来自欧洲(尽管它表面上反对欧洲的马基雅维利主义)。用奥威尔的话来说,整个左翼的意识形态,不论是科学的还是乌托邦的,都是极端主义的。左派从自由主义那里继承了一些很成问题的信念,比如说,有关真理最终会获胜,世界会变得越来越好,以及人性本善、是环境将人变坏的信念。9威尔逊为“进步主义”而展开的奋斗,正应了英国左翼作家威尔斯作品的一贯主题:致力于建设一个有计划的世界国家的科学之士与企图恢复旧秩序的反革命分子的对立。与威尔斯一样,威尔逊也认为一个“合理的”、有计划的、由科学家和像他这样的学者而不是巫医控制的社会形态乃至国际秩序迟早会获胜,为此他不惜赌上自己的政治生涯与历史地位。

1912年美国总统大选威尔逊竞选团队宣传唱片封面
是“行善的政府”,还是半吊子的社会主义?
美国的制宪者们相信“人是全然败坏的罪人”。麦迪逊意识到,“如果人人是天使,就没有必要成立政府了”,所以才要制定宪法、分散权力、承认不会有完美的政府。政府和社会为人们提供运用各自天赋的人权去获取财富和个人幸福的机会,其结果必然是明显的不平等,但严格程序将确保每个人都有机会——平等是机会的平等而不是结果的平等。与之相反,进步主义者相信“人性本善”,这是一种杜威式的乐观主义。威尔逊在第一次竞选中面对来自右翼的共和党和来自左翼的进步党的竞争,他看到左翼的势力越来越大,就不断往左移动。他提出“新自由”之政纲,一心打造“行善政府”(何为善,只能由像他这样学识渊博的政治领袖来定义),不惜背离美国秩序的根基——他不加掩饰地表示:“我们并不是一定要遵循《独立宣言》的签署者所持的那些原则。”
从十九世纪最后十年到二十世纪前三十年,这一时期的美国总统基本上都是共和党人。除了威尔逊以外,唯一的一个民主党总统是克利夫兰,但克利夫兰是一名强烈的经济保守主义者,以至威尔逊有理由“把自己看作是一八六零年以后的第一个民主党总统”。10
这位早年认为美国的政体不是总统制而是国会制的学者,却在其任上完成了从“国会政体”到“帝王总统”的转变。一旦当上总统之后就竭力反对分权,典型的是“屁股决定脑袋”。威尔逊转而认为“分权的唯一后果,就是造就了一个不负责任的政府”,为此不惜破坏三权分立的架构——他居然气势汹汹地威胁反对其政策的国会说:“我要压扁你们。”他认为,总统是“国家真正立场和目标的代言人”,国家所需要的,是“一个与公民要求更为契合的人,一个了解其时代和国家需要的人”。美国需要一个强有力的行政机关,以用公共政策的形式实现公民利益。11由此,威尔逊首次在美国引入了“行善”的大政府模式。
一九一九年,威尔逊的老朋友雷科德——此人在威尔逊转向进步派方面起了重要作用——致信威尔逊,认为战争是由特权引起的,“而每一个现代国家都受有特权的人们所统治,这些人即是由于拥有铁路、土地、矿山、银行和信贷而控制了工业的人”。所以,要消除战争、消除剥削,就必须控制资本家,将他们的财富收归国有。他建议威尔逊这样立即实施这样的政策,如是后人将会承认他的智慧并称他为“真正伟大的人”。这显然是一种马克思主义的变种,唯一的区别是雷科德没有提出用暴力革命的方式将资本家杀掉。
威尔逊回信表示感谢并认同雷科德的看法。一年之后,他与阿克森教授讨论时特别指出:“世界将发生急剧变化。我确信,现在由个人和公司经营的许多事情,将来会不得不由政府办理。譬如,我确信,政府将不得不接管所有的重要自然资源……所有的水利资源、所有的煤矿、所有的油田等。这些均应由国家所有。”那么,这种国有制跟苏俄的国有制究竟有什么差别呢?威尔逊弱弱地辩护说:“如果我在外面讲这些话,人们会说我是个社会主义者,但我不是一个社会主义者。而且正因为我不是一个社会主义者,我才相信这些。我认为采取此类措施是防止共产主义的唯一方法。”这段话在逻辑上是无法自洽的。就连对威尔逊整体上持肯定态度的历史学家理查德·霍夫施塔特都承认,威尔逊无法将此种想法在美国变成现实,“威尔逊事业的最后一部分工作完全像一个梦游者做的,每天按指定路线不差分毫地重复兜圈子,而思想却在一个与世隔绝的幻境中游荡。”12
第一次世界大战给威尔逊政府带来了一个扩张权力的机会。最突出的表现是联邦军队的扩充。同时,由于威尔逊任命的最高法院大法官布兰代斯是典型的左翼自由派(布兰代斯是第一个担任此职的犹太人),其判例完全偏向威尔逊政府,比如,最高法院确认了总统及国会在战争时期管理铁路、通讯和物价的权力。威尔逊对美国宪制的重大破坏,表现在他建立了美国历史上空前的“战时社会主义”的联邦政府。第一次世界大战给联邦政府带来的花销超过内战十倍,美国付出的直接代价是一千一百二十亿美元,还不包括美国财政部借给盟国政府的一百亿英镑。战争导致国民自由的戏剧性缩水,“强制”成了一个很大的因素。
威尔逊大刀阔斧地革新了联邦政府。他建立了西方国家第一个政治宣传机构,即“美国公共情报委员会”。该委员会在全国范围内鼓动爱国性反德情绪,并实施各种资讯审查。威尔逊执政后期完全依赖这个委员会提供的信息作出判断,就如同被一群佞臣包围的昏君。除了公共宣传外,政府还将战争工作引入多个领域。伯纳德·巴鲁克领导的“战时工业委员会”为美国的工厂制定战时目标和政策;赫伯特·胡佛被任命为食品管理局局长,该局鼓励美国民众参与到“无肉星期一”和“无麦星期三”活动中,以为海外部队节省食物;亨利·加菲尔德领导的联邦燃料管理局引入夏时制,并对煤炭和石油实施配给供应来确保军事需求。这些战时国家主义经济和社会管制模式,后来都出现在罗斯福新政中:比如,“战时工业委员会”成为罗斯福新政时期“国家复兴署”的原型,“国家战时劳工部”成了一九三五年《国家劳工关系法》的原型。13
威尔逊对经济一无所知,却执意执掌经济大权。当美国经济表现不佳时,他相信经济上的国有化会有光明前途。他通过《联邦储备法》,设立了一个监控国家货币供应的欧洲式中央银行——联邦储备委员会,“为了普遍的福利”而调控银行业。美联储后来日渐膨胀,成为一个凌驾于美国自由市场经济制度之上的怪兽,如同盘踞在帝国大厦顶端的人猿泰山。经济学家托马斯·伍兹认为,美联储是造成此后多次经济危机的罪魁祸首,却像穿着新装的皇帝,每个人都在自欺欺人,假装没有看到它的丑态,甚至在指责政府措施失败时,都对它避而不谈。在威尔逊任上还通过了美国史上最严厉的禁酒法令,表面上是出于其虔诚的信仰和道德观,实际上是让政府强势介入和管制民众的日常生活。威尔逊也建立了权力无边的联邦贸易委员会,发布四百份命令,干预市场经济的运作。他还通过征收累进制的所得税的法令,令联邦政府的财政能力扩展到美国历史上前所未有的地步。
自以为是行善,却是在作恶。英国思想家阿克顿说过,“权力导致腐败,绝对的权力导致绝对的腐败”,威尔逊这位一度被认为是“其个人品格可以用圣经中最高贵的语言来形容”的绅士,仍未克服权力对人的腐化——人性本就如此,如果威尔逊持守加尔文主义的人性观,就不会如此盲目自信了,因为加尔文认为人性本罪。总统权力在威尔逊任内大肆扩张。他曲解式地引用伯克的话来为其扩权辩护:“一般来说,权力是赋予国家精明和正直的部长们的,甚至法律的各种应用和力量也取决于行政权。没有权力,共和国不过是一纸空文,而不是一个活泼能动有效的组织。”他认为,只有将权力授予明确、果断地行使权力管理国家的首脑和部门,才能使国家权力机构有活力的高效运转。在其总统任期的最后岁月里,他竭力神化总统的权势,“他本人易于产生非常强烈的内疚心情,把对完美无缺的正义的要求突出提到国家事务中,使他逐渐失去宽容的度量”。
一九一九年十月二日,威尔逊再一次发生严重的中风,左半边身子完全瘫痪,左眼也失明。他却竭尽全力欺骗选民,拼命掩盖自己病入膏肓、已无法处理国政的真相。威尔逊的晚年是在中风后的病痛和众叛亲离的苦毒总度过的,他跟所有的朋友都绝交了,连内阁的部长们都很难见他一面。他拒绝辞职,将国事委托给夫人处理——许多历史学家认为其夫人伊迪思·威尔逊实质上是美国的第一任女性总统,她扮演这个角色长达十八个月之久。14国务卿蓝辛建议总统按照宪法有关条款行事——总统无法视事之时,由副总统来暂代总统之职,却立即遭到解职。
即便在这样的状态下,威尔逊企图参选第三个总统任期,却被已分崩离析的民主党抛弃。随即,延续其加入国际联盟政策的民主党候选人在总统竞选中惨败。在黯然离开白宫时,威尔逊对同党的议员说:“此后不必再跟我联络了。”法国驻华盛顿大使如此形容说:“假如他生在几个世纪之前的话,会成为全世界最大的暴君,因为他根本不认为自己会犯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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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周策纵:《五四运动:现代中国的思想革命》,(南京)江苏人民出版社,1996年版,页
144。
2 二零零三年,笔者第一次访问美国时,第一个参观的景点即是位于美国首都华盛顿S街的威
尔逊故居,那时笔者还是一名景仰威尔逊的国际主义者。此故居为一九二一年威尔逊卸任后
的最后一个居所。二零一二年,笔者移居美国维吉尼亚之后,还曾去过维吉尼亚斯汤顿镇的
另一处威尔逊故居参观,那是威尔逊出生和童年生活的地方。威尔逊学识渊博,其故居藏书
极为丰富,在历届美国总统中亦属罕见。威尔逊是“学者治国”和“博士治国”之典型,非常符
合大中华文化圈(尤其是台湾)“儒官集团”之传统(柏拉图之“理想国”庶几与之近似)。但
是,国家领导人治理能力的优劣,很多时候并不与其学历和学识成正比。威尔逊失败的总统
生涯,倒是用中文成语“纸上谈兵”来形容颇为贴切,其带给世界的是巨大的灾难。
3 理查德·霍夫施塔特(Richard Hofstadter):《美国政治传统及其缔造者》,(北京)中华
书局,2010年版,页282。
4 理查德·霍夫施塔特:《美国政治传统及其缔造者》,页288。
5 理查德·霍夫施塔特:《美国政治传统及其缔造者》,页288-289。
6 丹尼尔·蒙特(Daniel J. Mount):《美国总统的信仰》,(南昌)江西人民出版社,2009
年版,页108。
7 约翰·麦考利斯德(John C. McCollister):《白宫使命》,(台北)橄榄出版,2007年版,
页153。
8 保罗·约翰逊(Paul Johnson):《美国人的历史》(中卷),(北京)中央编译出版社,
2010年版,页215。
9 乔治·欧威尔(George Orwell):《政治与文学》,(南京)译林出版社,2011年版,页
440-441。
10 亨利·J·亚伯拉罕(Henry Julian Abraham):《法官与总统:一部任命最高法院法官的政
治史》,(北京)商务印书馆,1990年版,页126。
11 伯顿·W.小福尔索姆(Burton Folsom,Jr.):《罗斯福新政的谎言》,(北京)华夏出版
社,2010年版,页316。
12 理查德·霍夫施塔特:《美国政治传统及其缔造者》,页331-232。
13 保罗·约翰逊:《美国人的历史》(中卷),页220。
14 保罗·约翰逊:《美国人的历史》(中卷),页227。
请问大作出版了吗?如已出版,可以给个购买链接吗?多谢。